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的针对天津“包装”修改的四项“环境法规”-文化生活

从明年1月1日起生效的针对天津“包装”修改的四项“环境法规”-文化生活

* 来源: * 作者: * 发表时间: 2020-02-21 21:40:57 * 浏览: 11
为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,市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昨日(12月22日)审议通过了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》。修订某些地方法规的国会”。以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《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,《天津促进清洁生产条例》和《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条例》为准。进行集中的软件包修改。该决定修改了4项法规中的22项,主要包括三个方面。停车超过三分钟的燃油汽车驾驶员应熄灭引擎。 《决定》在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中增加了一项内容,明确规定了学校,宾馆,商场,公园,办公室,社区,医院,旅游景点,停车场等区域。不会影响车辆的正常行驶,如果燃料驱动的车辆驾驶员停车超过三分钟,则应熄灭发动机。 “为了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物对大气环境的污染,越来越多的公民呼吁制定有关燃料机动车的法律法规,以使发动机长时间停止运转。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泽青在《天津市机动车停放条例》中的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有助于巩固双方的共识。社会各阶层,动员全社会促进依法实施空气污染防治措施。加强处罚,增加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性的类型王泽庆介绍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空气污染控制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控制法》赋予了污染新的法律责任大气环境和水环境的污染。规定。 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《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主要受到责令改正的处罚,大部分罚款明显低于上级法律的规定。 。同时,《水污染防治法》增加了禁止性规定,该市的《水污染防治法》也需要联系起来。为此,《决定》对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和《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的有关规定作了相应修改,加大了对大气和水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,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。对于因环境违法而拒绝纠正的行政强制措施,已被勒令暂停工作,生产或业务进行纠正。在严重的情况下,还可以依法责令其关闭,并且罚款已大大增加。例如,在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中,对“沥青,油毡,橡胶,塑料,皮革,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露天焚烧”,处以罚款。 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“罚款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”,可以修改为“ 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”。例如,在《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中,“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,就排放水污染物,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排放,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。一百万元至一百万元,改正为“责令停止排放或限制生产和生产整改,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,情节严重的,向人民群众报告。拥有批准和下令关闭和关闭业务的权利。共和国的《环境保护税法》规定征收环境保护税,不征收排污费。 《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》,《天津市水污染防治条例》,《天津市促进清洁生产条例》和《天津市条例》中有关污染收费的规定“海洋环境保护”需要与环境保护税法联系起来。为此,《决定》对上述四个地方排污收费规定进行了修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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